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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9784231092L/2021-00079 | [ 发文字号 ] | 高燕府发〔2021〕5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高燕镇人民政府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8-23 |
高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燕镇“8.28”“9.19”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高燕府发〔 2021 〕 55 号
高燕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高燕镇“ 8 . 28”“9.19” 因灾损毁 房屋恢复重建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 :
《高燕镇 “ 8.28”“9.19” 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经镇党委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高燕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8日
高燕镇 “ 8.28”“9.19” 因灾损毁房屋
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2021 年 8 月 27 日至 8 月 30 日 、 9 月 18 日 至 19 日, 全县普 降暴雨,降雨时间长 、 强度大,导致 高燕 镇部分房屋损毁,灾后恢复重建任务艰巨。为扎实做好“ 8.28 ”“ 9.19 ” 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领导领导
组 长: 李长建 镇党委副书记、镇 长
副组长:文泽周 党委委员 、 政法书记
陈海草 党委委员 、 组织委员
王道成 副镇长
施加爽 副镇长
于少晋 副镇长
成 员:陈国洪 镇平安办副 主任
唐志富 镇社事办副 主任
潘宗勇 规自点工作人员
蒲朝均 镇 经发办 工作人员
李世海 镇 规环办副主任
彭旭玲 镇 振兴办副主任
易代明 大元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潘小 令 泰山社区支部书记、主任
彭道勇 来凤村支部书记、主任
袁朝寿 青山村支部书记、主任
余显洪 星光村支部书记、主任
袁胜会 国峰村支部书记、主任
覃友坤 西沟村支部书记、主任
谢正学 红军村支部书记、主任
方少儒 长田村支部书记、主任
耿宜和 新军村支部书记、主任
耿宜华 凉桥村支部书记、主任
付美元 五峰村支部书记
马 波 河岸村支部书记、主任
王兴超 坪原村支部书记、主任
工作组 下设 办公室在镇规环办,由规环办副主任李世海任办公室主任 ,负责日常事务 。
二、职责分工
李长建同志 负责全镇灾后重建工作的统筹 部署 。
文泽周、王道成、施加爽、于少晋 等同志 负责对接相应部门,争取 建设 资金。
陈国洪 同志 协助文泽周 同志 对接 县 应急局,收集 、 上报因灾 损毁 房屋恢复 重建 名单,做好县应急局 相关 其他工作。
唐志富 同志 协助陈海草 同志 对接 县 残联,收集 、 上报农村持证残疾人户受灾重建或恢复名单,做好县残联相关其他工作。
潘宗勇 同志 协助王道成 同志 对接 县 规资局,收集 、 上报金土地搬迁名单 。 同时,负责做好复垦前期工作 、 规划选址工作。
蒲朝 均同志 协助施加爽 同志 对接县 农业农村 委,负责重建房屋用地工作。
李世海 同志 协助王道成 同志 对接县住建委,收集 、 上报 C / D 级危房名单, 做好县 住建委相关其他工作。
彭旭玲 同志 协助于少晋 同志 对接县发展改革委,收集 、 上报符合“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名单 。
十四 个村 ( 社区 ) 支部书记、主任负责本辖区的情况摸排、名单上报、督促重建或维修加固,协助重建户或加固维修户做好相关资料 , 兑现资金。
三、救助对象和救助标准
(一)救助对象
因灾损毁房屋恢复重建救助对象应是“ 8.28 ”“ 9.19 ” 因灾导致唯一住房倒塌或损坏 , 需重建或修缮的农村居民。
(二)救助标准
一是因地灾造成房屋受损、倒塌或受地灾威胁需要搬迁的,纳入地质灾害“金土搬迁”工程,按照 15000 元 / 户给予搬迁补助。二是因灾倒塌、严重损坏房屋的,纳入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范畴,按照 6000 元 / 间的标准给予补助, 4 间及以上的补助 25000 元;三是对计划实施搬迁避让,属于“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范畴的,按照 12000 元 / 人的标准给予建房补助。四是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唯一住房成为 C / D 级危房且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实施农村危房改造 , 可按 C 级危房改造 7500 元 / 户、 D 级危房 21000 元 / 户的标准补助。五是农村持证残疾人户, 可 按照 C 级危房改造 7500 元 / 户、 D 级危房改造 15000 元 / 户标准补助。六是对因灾实施搬迁避让且符合复垦条件的,优先纳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积极争取建设用地复垦政策资金,全力支持受灾群众永久搬迁。
政策规定, C / D 级危房改造不能与易地扶贫搬迁、倒损房屋搬迁补助政策重叠。
四、实施步骤
(一)核实灾情( 2021 年 9 月底前)
灾情稳定后,各村组织开展“ 8.28 ”“ 9.19 ” 因灾损毁房屋摸排统计工作,及时上报到工作组办公室。
(二)制订方案( 2021 年 9 月底前)
各村 (社区) 充分征求受灾群众意愿,领导小组结合实际情况情况分类制定救助方案,确定补助金额。
(三)宣传发动( 2021 年 9 月底前)
各村 (社区) 对救助对象开展宣传发动,动员尽快启动房屋重建或修缮工作。
(四)组织实施( 2021 年 10 月— 12 月)
督促受灾住户开展住房恢复重建工作。
(五)检查验收( 2022 年 1 月)
接受 县联合验收组 开展 实地验收,做好 相关 资料,兑现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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