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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口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城口县精神卫生中心拟确定为精神病诊断定点医疗机构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社险发〔2013〕 52 号)文件和重庆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做好新系统上线后相关医保服务事项全渝通办和网上办工作》的通知规定,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对自愿申请纳入精神病诊断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资料审核、征求意见,经集体研究确定城口县精神卫生中心符合精神病诊断定点医疗机构,拟将其纳入精神病诊断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8日 —5月24日。
凡对本次拟纳入医保精神病诊断定点医疗机构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反映,我们将严格保密。联系电话:023-59224859,地址:北大街行政综合楼前楼 807 室,邮编: 405900 。欢迎社会各界对我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附件: 2023年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第二批)
城口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17日
附件
2023年拟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第二批)
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医药机构类别 |
法定代表人 |
地 址 |
1 |
城口县精神卫生中心 |
公立医院 |
姜正伟 |
城口县复兴街道和平社区7社百宝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