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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9MB1970703J/2023-002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 贯彻落实国家、市有关国民健康的政策、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及项目建设 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 落实公立医院党建工作任务。指导协调全县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全县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计生服务机构、民营医疗机构等党的建设工作。建立公立医院党建目标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质量评价考核制度。

3. 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研究提出深化全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推进管办分离 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4. 贯彻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5. 负责卫生应急工作。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 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 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组织拟订全市药物使用的相关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宣传贯彻国家、市食品安全标准。

8. 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职业健康管理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9. 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10. 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开展全县人口监测预警 研究提出全县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 完善和落实我县计划生育政策。

11. 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指导全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 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负责全县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 贯彻执行国家、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制定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

14. 承担城口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城口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5.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 12 名,工勤编制 2 名。其中:主任 1 名,副主任 3 含专职副书记 1 ;下设科室有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科的牌子)、组织人 事科、规划财务审计科(挂信息化建设与统计管理科牌子)、医政医管科(挂中医药管理科牌子、公共卫生科(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职业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挂老龄健康科牌子)。纪检组按县委有关规定配备。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 2022 年度收入总计 5,487.48 万元,支出总计 5,487.48 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616.09 万元 下降 10.1% ,主要原因是 2022 年无健康扶贫医疗救助项目资金。

2. 收入情况。 2022 年度收入合计 4,510.09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814.28 万元,下降 15.3% ,主要原因是 2022 年无健康扶贫医疗救助项目资金, 2021 年有健康扶贫医疗救助项目资金 1000 万元,同时 2022 年疫情防控投入较 2021 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540.11 万元,占 78.5% ;其他收入 969.98 万元,占 21.5% 。此外,使年初结转和结余 977.39 万元。

3. 支出情况。 2022 年度支出合计 4,449.58 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 676.60 万元,下降 13.2% ,主要原因是 2022 年较 2021 年减少了 1000 万元健康扶贫医疗救助项目支出,同时 2022 年疫情防控支出增大。其中:基本支出 415.75 万元,占 9.3% ;项目支出 4,033.82 万元,占 90.7%

4. 结转结余情况。 2022 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1,037.90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60.51 万元,增长 6.2% ,主要原因是 2022 年增加了 12 月县残联转入精卫中心能力建设资金 85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3,567.03 万元。与 2021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 1,217.25 万元,下降 25.4% 。主要原因是 2022 年较 2021 年减少了 1000 万元健康扶贫医疗救助项目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540.11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805.07 万元,下降 18.5% 。主要原因是 2022 年减少健康扶贫医疗救助项目拨款 1000 万元,同时增加了疫情防控投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35.26 万元,增长 7.1% 。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了疫情防控财政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92 万元。

2. 支出情况。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567.03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1,140.33 万元,下降 24.2% 。主要原因是 2022 年较 2021 年减少健康扶贫医疗救助项目支出 1000 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62.18 万元,增长 7.9% 。主要原因是调整追加了疫情防控财政预算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 2022 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0.00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26.92 万元,下降 100% ,主要原因是 2022 年财政拨款已支定收,无结转结余。

4. 比较情况。 本单位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4 万元,占 0% ,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148.08 万元,占 4.2%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51.63 万元,增长 53.5% ,主要原因是新招录 2 名公务员及职工工资调增。

3 )卫生健康支出 3,396.79 万元,占 95.2%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204.50 万元,增长 6.4% ,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增加了疫情防控预算投入。

4 )住房保障支出 20.92 万元,占 0.6% ,较年初预算数增加 6.04 万元,增长 40.6% ,主要原因是新招录 2 名公务员及职工工资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87.70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363.4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7.65 万元,增长 5.1% ,主要原因是新招录 2 名公务员及职工工资调增。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五险一金等。公用经费 24.25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4.84 万元,增长 24.9% ,主要原因是新招录 2 名公务员。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2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2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 三公 经费情况说明

(一) 三公 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 年度 三公 经费支出共计 7.50 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6.88 万元,下降 47.8% ,主要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开支,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二) 三公 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本单位 2022 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 0.00 万元,本单位 2022 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5.00 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油费、过路费及维护费。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3.53 万元,下降 41.4% ,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县外派遣公车频率明显减少。

公务接待费 2.50 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指导检查业务工作及支医专家等。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3.35 万元,下降 57.3% ,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接待事项减少。

(三) 三公 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 0 个团组, 0 人;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公务车保有量为 2 辆;国内公务接待 85 批次 268 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国(境)外公务接待 0 批次, 0 人。 2022 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 93.28 元,车均购置费 0.00 万元,车均维护费 2.50 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 0.50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 8.74 万元,下降 94.6% ,主要原因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现场会议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00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1.36 万元,增长 82.9% ,主要原因是 2022 年增加重大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培训活动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 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4.25 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4.84 万元,增长 24.9% ,主要原因是 2022 年新招录 2 名公务员。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 2022 12 31 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0 辆、应急保障用车 2 辆、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价 100 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 0 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 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62.3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43.1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9.13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145.4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89.6%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20.65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74.3% 。主要用于采购疫情防控医疗设备及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 1 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 1 项,涉及资金 90 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

部门
联系人

行财科

联系电话

59226062

自评总分
(分)

96

当年绩效
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运行,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各项任务,序时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项目建设。重点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

保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运行,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各项任务,序时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项目建设。重点做好本地区疫情防控、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

按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各项任务,序时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项目建设。较好的完成了本地区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公立医院改革等工作。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指标权重
(分)

全年
完成值

指标得分
(分)

说明

组织实施国家规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是/

定性指标

20

20


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政策实施率

定量指标

100%

20

100%

20


药品零差率覆盖率

定量指标

100%

20

100%

18


推进医共体建设,市卫健委下达指标完成率

定量指标

100%

20

90%

18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定量指标

100%

20

100%

20


城口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级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指标名称

指标性质

指标值

计量单位

指标权重

全年完成值

指标得分

说明

自评得分

1

离岗村医补助

受益是否为离岗村医

定性指标

是/

20

20


95

离岗村医医疗补助是否按月发放

定性指标

是/

20

15


是否打卡方式兑现

定性指标

是/

20

20


涉及乡镇(街道)个数

定量指标

25

20

25

20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定量指标

100%

20

20

20


2. 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如有)

无。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如有)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指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 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 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 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23-59226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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