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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297688530862/2023-00131 | [ 发文字号 ] | 城民发〔2023〕72号 |
[ 主题分类 ] | 社会救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城口县民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4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7 |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全面下放特困人员审批权限的通知
城口县民政局
关于全面下放特困人员审批权限的通知
城民发 〔2023〕72 号
各乡镇(街道)民政办(科):
根据《中共城口县委办公室 安信11娱乐平台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通知》(城委办发〔 2021〕4 号)要求,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特困供养救助审核审批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确保特困供养救助政策更高效、快捷,我县于 2022 年 9 月在葛城、复兴、高燕三个镇街开展特困人员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取得良好成效,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全面下放特困人员审批权限,具体通知如下:
一、审批范围
乡镇(街道)负责特困人员以下审批工作:一是对象认定,户籍在本辖区内且符合城口县民政局《关于转发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城民发〔2021〕70号)条件的特困人员认定;二是动态管理,对辖区内在册特困人员开展动态管理,确保对象精准。
二、启动时间
2023 年 9 月 1 日开始,将原由县民政局承担审批的享受特困供养的工作下放至乡镇(街道)。
三、审批程序
(一)新增特困人员审批
1 .申请受理。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代)。申请人及其法定义务人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内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可能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应当告知其救助供养政策,对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应当主动帮助其申请。
乡镇(街道)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2 .调查核实。乡镇(街道)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信息核对等方式,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实际生活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
申请人以及有关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街道)开展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过程中,乡镇(街道)可视情组织民主评议,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申请人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调查核实结果的客观性进行评议,评议结果不作为最终审批依据。
乡镇(街道)在入户调查核实时,在村(居 )委会协助下,对申请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申请特困人员应享受的照料护理标准。
3 .集体审核。乡镇(街道)应成立由分管领导、联系村(居)领导、纪委书记、驻村(居)干部、民政办(科)主任(科长)、参与调查人员等组成的社会救助审核审批领导小组,全面审查申请材料、调查材料、评议记录,形成集体初审意见。
4 .张榜公示。乡镇(街道)应当将初审意见及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有异议的,乡镇(街道)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重新公示。
5 .审批。经公示期无异议后,乡镇(街道)应在 5 个工作日内由社会救助审核审批领导小组作出审批决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进行审批,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过《重庆市民政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反馈给县 民政局;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书面送达申请人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
6 .结果运用。一是发放特困证。乡镇(街道)应及时填写加盖县民政局公章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二是发放特困供养金。从批准之日的次月起,由县民政局按月通过银行打卡发放特困供养金。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供养金直接发放到供养机构。三是 加强档案管理。乡镇(街道)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建立完善特困人员个人信息、审批信息、照护协议等档案资料。
(二)终止救助审批
不再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特困人员本人、照料服务人、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负责审核审批,终止救助供养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7 天。从公 示期满之日次月起停发特困供养金。
(三)动态管理
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对象一律实行动态管理,确保进出有序。对符合供养条件的,应及时审批;对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供养条件或死亡的,应及时终止救助;对生活自理能力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开展自理能力复核评估调整照料护理补贴档次。要根据自理能力优先将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安排到敬老院集中供养,对供养方式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特困人员管理是兜底保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关键环节,审批权下放是提高社会救助能力的必然趋势,乡镇(街道)压实工作责任,做细做实特困人员认定及动态管理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村(居)委会协助乡镇(街道)完成特困人员主动发现、申请受理、调查核实、动态管理、民主评议、公示等工作;乡镇(街道)按要求做细做实申请受理、调查核实、民主评议、公示、审核审批、动态管理、档案资料保存等工作,并确保咨询监督渠道畅通;县民政局做好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资金保障等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乡镇(街道)应加强对村(居)委会、驻村干部业务培训,便于落实主动发现工作机制,同 时加大特困救助供养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
(四)强化纪律要求。所涉有关人员应主动作为,在履职过程中出现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情形的,将视其情况,由相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以市、县相关“特困人员供养”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 1.xx 镇(街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2xx 镇(街道)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
3.xx 镇(街道)特困人员调查核实表
4.xx 镇(街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审核意见公示
5.xx 镇(街道)特困人员终止救助供养审核核准表
6.xx 镇(街道)特困人员终止救助供养公示
7.xx 镇(街道)特困人员终止救助供养告知书
城口县民政局
2023年9月4日
附件1
xx镇(街道)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书
_________镇利澳安卓ios下载(街道办事处):
本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家住____________________,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简称法定义务人,下同) □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特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现将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相关情况申报如下:
一、家庭成员和收入
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性别 |
年龄 |
从事职业及单位 |
月收入(元) |
联系电话 |
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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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主要填写申请人本人及与申请人有赡/抚/扶养关系的人员,如:配偶、子女(含亲生子女、养子女、发生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发生扶养关系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申请供养形式
□1.集中供养□2.分散供养
三、家庭现有财产
1.住房 间,产权人: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结构:□砖混□砖木□土木□其它
2.银行存款(含证券、债券)____元;
3.土地(含山林): 亩4.其他财产: 。
四、提供的资料
1.共性资料:£身份证 £户口簿 □残疾证 □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与申请人关系: ) □委托书 £银行卡复印件 其他:
2.个性材料(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填写)□法定义务人 人身份证 □法定义务人 人特困证 □法定义务人 人低保证 □法定义务人 人低收入证明 £法定义务人 人残疾证 £法定义务人 人失踪证明 £法定义务人 人判决书 £法定义务人 人无民事行为能力判决书
其他;
五、本人承诺
1.本人承诺所提供的家庭成员情况、收入情况、财产情况、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人情况属实且以上提供的所有资料(含法定义务人资料)真实无误;
2.本人及法定义务人已签署《重庆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认定授权书》,授权并配合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对本人及法定义务人的收入、住房和财产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
3.如有虚假,本人承诺对已冒领的救助供养金全部退回,并接受相应处罚。
申请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xx镇(街道)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
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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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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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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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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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养 形式 |
□集中供养 □分散供养 |
残疾 等级 |
一级残疾:□肢体□智力 □精神□视力 二级残疾:□肢体£智力 □精神 三级残疾:£智力 □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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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类别 |
□首次评估□复核评估 (首次评估结果:□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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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事项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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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 吃饭 |
使用餐具(包括筷子、勺子、叉子等)将食物送入口中、对碗(碟)的把持、完成咀嚼、吞咽等活动 |
£可自主完成 □不能自主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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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 穿衣 |
穿脱衣服、系扣子、拉拉链,穿脱鞋袜、系鞋带等活动 |
□可自主完成 □不能自主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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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 上下床 |
无需协助独立上下床等活动 |
□可自主完成 □不能自主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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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 如厕 |
去厕所、解开衣裤、擦净、整理衣裤、冲水等活动 |
□可自主完成 □不能自主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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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 行走 |
站立、转移、行走、上下楼梯、户外活动等 |
□可自主完成 □不能自主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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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 洗澡 |
洗头、梳头、洗脸、刷牙、剃须、洗澡等活动 |
□可自主完成 □不能自主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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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指标 及结果 |
评估指标 |
评估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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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项指标均能自主完成; |
□具备生活自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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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项指标不能自主完成; |
□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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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及以上指标不能自主完成; |
□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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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或第三方机构初评意见 |
初评意见: 主要负责人: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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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批意见 |
审核意见: 主要负责人: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
说明:选择复核评估的,应填写首次评估结果。
附件3
xx镇(街道)特困人员调查核实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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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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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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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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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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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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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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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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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状况 |
£未婚 £已婚 |
房屋情况 |
£安全住房 £危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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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
残疾类别及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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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方式及情况 |
£入户调查 |
入户人员: 入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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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访问 |
访问人: 被访问人: 访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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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函索证 |
寄信时间: 收信人: 回信人: 回信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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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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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内容 |
收入财产状况 |
要求写出具体的收入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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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生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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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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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调查人签字 |
村(居)干部: |
民主评议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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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
民主评议结果 |
共 人参与评议,其中 人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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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地点: |
公示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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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
(领导小组组长签意见、签字,盖政府章) |
乡镇(街道)审批意见 |
(领导小组组长签意见、签字,盖政府章) |
附件4
xx镇(街道)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意见公示
按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政策规定,根据本人申请,乡镇(街道)组织调查核实、集体审核,提出了审核意见,现公示如下:
拟纳入特困救助供养的申请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
年龄 |
家庭住址 |
供养形式 |
拟供养服务机构或委托照料人 |
自理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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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养形式为 “集中供养”“分散供养”。
拟不纳入特困救助供养的申请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
年龄 |
家庭住址 |
不予救助供养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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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 023-59223870_(城口县民政局)
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利澳安卓ios下载或街道办事处)
_______乡镇利澳安卓ios下载(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附件 5
xx 镇 ( 街道) 特困人员终止救助供养审核核准表
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 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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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养形式 |
分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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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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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 救助供养证编号 |
|
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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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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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救助 供养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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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审核意见 |
经审核,建议从 ________ 年 ____ 月 起终止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终止理由: 乡镇(街道)负责人: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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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 核准意见 |
经核准,决定从 ________ 年 ____ 月 起终止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 终止理由: 乡镇(街道)负责人: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1. 人员类别:①老年人;②残疾人;③未成年人。
附件 6
xx 镇 ( 街道) 特困人员终止救助供养公示
按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有关政策规定,经乡镇利澳安卓ios下载(街道办事处)调查核实,拟对以下人员终止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现公示如下:
拟终止特困救助供养的人员
序号 |
申请人 |
年龄 |
家庭住址 |
供养形式 |
终止救助供养理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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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供养形式为 “集中供养”“分散供养”。
举报电话: 023-59223870 (城口县民政局)
____________(_______乡镇利澳安卓ios下载或街道办事处)
_______ 乡镇利澳安卓ios下载(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附件 7
xx 镇 ( 街道) 特困人员终止救助供养告知书
xx
:
经审查核实, 你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 xxx镇(街道) 决定从 ________ 年 ____ 月起终止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待遇,终止理由为:
特此告知
镇(街道) (盖章)
年 月 日
…………………………………………………………………………………………………………………………………
xx 镇 ( 街道) 特困人员终止救助供养告知书 回执
终止人员 |
送达人 |
送达时间 |
签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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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签收人拒绝签收的,需 2 人以上送达人签字证明。
2. 此联 放入“一户一档”档案袋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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