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 进一步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建立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 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现将我县城区道路上重新启用的1处电子执法取证设备点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规,安全文明出行!
特此公告
城口县公安局
2023年10月11日
执法设备分布情况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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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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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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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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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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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街老客运站红绿灯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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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红灯设备(重新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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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禁令标志、逆行、违反信号灯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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