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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标志的app财政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8号代表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30

月亮标志的app财政局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88 代表

建议的复函

城财函〔2023〕61 号

杨仕轩 代表:

您提出《关于提高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全县财政保障和教育事业的支持和关心。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为此会同县教委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统筹公用经费比例降低

据我局了解县教委根据 2022 年第 15 次办公会议纪要,从 2023 年起将义务教育阶段各校公用经费统筹比例下降 10% ,由原来的 30% 降为 20% ,缓解了学校运转压力。

二、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

2006 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市建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免除义务教育学生的学杂费,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由财政按照学生人数和生均基准标准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予以保障。此后,我市多次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标准,目前已达到小学每生每年 700 元,初中每生每年 900 元,分别为 2006 年标准的 4 倍和 3.6 倍。并且,我市学生公用经费标准比中央补助标准高出 50 元,比周边省市标准高。今年,据财政部官方消息,经国务院批准,从 2023 年春季学期起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中央基准定额。小学由 650 元提高到 720 元,初中由 850 元提高到 940 元(市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还未确定,预计会高于中央基准定额)。在此基础上,将原来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 200 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提高到 300 元。进一步补充 学校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运转。

三、小规模学校补助增加

县财政局对不足 100 人的小学(含完小、村校)按照 100 人核定,补助公用经费 70000 / 年。县教委在县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利用统筹公用经费对小学 300 人以下的小规模学校进行补助。以事业统计报表人数为准,采取基数补助、村校补助和定额补助的方式补助到相关学校。基数补助:中心校学生数不足 100 人的学校补助 30000 元,学生数满 100 不足 150 人的学校补助 25000 元,满 150 不足 200 人的学校补助 20000 元;满 200 不足 250 人的学校补助 15000 元;满 250 不足 300 人的学校补助 10000 元。村校补助:小规模学校如完小人数超过 100 人以上不再进行补助,如有 2 所及以上村校也不再进行补助;如只有 1 所村校,补助金额为 5000 元;如没有村校,补助金额为 10000 元。定额补助:小学学生人数不足 300 人,每差 1 人补助 150 元。

下一步,随着财政形势好转,我局将积极会同县教委,适时提高公用经费的定额补助标准,加大教育投入,确保 两个只增不减 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优质教育均衡迈进。

此复函已经肖冬辉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与我局联系,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人:杨继威

联系电话: 18223627520

邮政编码: 40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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